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相關法規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母法 第6條 本法施行前已核准之假扣押、假處分及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裁定,其聲請撤銷,於起訴前向原裁定法院為之;如本案已繫屬於智慧財產法院,向智慧財產法院為之,並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