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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智慧財產事件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依民事訴訟法第六編之規定。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提出合法異議者,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應將卷證移送智慧財產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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