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8條 郵務機構收到傳票後,應按照收寄掛號郵件規定,編列號數,掣給執據為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