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4條 法規: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4條 法院人員對職務上所知悉之國家機密,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退、離職後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