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455-39條 法規: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七編 之三被害人訴訟參與 第455-39條 聲請訴訟參與,應於每審級向法院提出聲請書狀。訴訟參與聲請書狀,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本案案由。二、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三、非被害人者,其與被害人之身分關係。四、表明參與本案訴訟程序之意旨及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