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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公證人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監督機關依本法對公證人或公會所發命令或警告處分,自文到之日起生效;其餘處分,自文到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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