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二章 院長 第15條 關於本院行政事務,院長為徵詢意見,得分別召開庭長會議、法官會議、行政會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