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46條 法規: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書記處 第46條 資料科之職掌如下:一、關於圖書報刊及裁判書之徵集閱覽及管理事項。二、關於法令、規章、憲法法庭裁判、判解、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等徵集與管理。三、關於定期出刊公報,有登載裁判書全文及其他書籍等之編輯發行事項。四、關於檔案管理作業事項。五、關於所屬法院資料科職掌事項之彙辦及核轉事項。六、其他與法律資料有關及長官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