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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研究考核科之職掌如下:一、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行事項。
二、關於年度工作計畫編擬事項。
三、關於公文稽催管制事項。
四、關於案件進行檢查事項。
五、關於列管項目之追蹤管制、考核事項。
六、關於自行檢查事項。
七、關於業務檢查策劃事項。
八、關於所屬法院研考科職掌事項之彙辦及核轉事項。
九、其他有關研考及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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