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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民事廳之職掌如下:一、民事訴訟審判之行政事項。
二、非訟事件之行政事項。
三、民事調解業務之行政事項。
四、公證、提存事件之行政事項。
五、破產、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之行政事項。
六、民事強制執行事件之行政事項。
七、民事有關司法法規之研擬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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