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25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相關法規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停役及除役管制 第25條 經營者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除役許可後,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除役計畫執行。除役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其變更若有涉及重要管制事項,經營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前項重要管制事項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