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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國內有關原子能科學與技術之研究發展,應將年度計畫及其研究發展情形,報由主管機關核轉原子能委員會備查,並接受原子能委員會之督導。
其擬與國外原子能機構訂立合作計畫者,應經原子能委員會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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