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第1條 法規: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條 本標準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