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11條 法規: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11條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執照有效期間為三年,期間屆滿前一個月應向本會申請換發執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