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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依前二條規定補發換發之架設許可證或執照,仍以原許可證或執照之有效期間為其有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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