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事業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一、曾觸犯或煽惑他人觸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四、國內無住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