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2條 法規: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12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鐵路或捷運系統之建設必須遷移改善者,其所需遷移費用依鐵路法、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