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求人得請求設置者免費遷移電信線路:一、原設置之電信線路妨礙水利運用及農機耕種作業。
二、原設置之電信線路妨礙依法令許可之建築或其他權利正當行使。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