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 第35條 法規:電信管理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三章 促進市場競爭 › 第二節 特別管制措施 第35條 主管機關依國際條約及協定,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得將電信事業提供之個別國際漫遊服務界定為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並命提供國際漫遊服務之電信事業採取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