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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主管機關得命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公開互連、接取網路元件或利用相關電信基礎設施所需之必要資訊、條件、程序及費用。
前項必要資訊之種類、範圍及公開方式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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