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資源管理目 第二章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 第7條 無線電頻率核配之申請,應符合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以下簡稱頻率分配表)記載或主管機關公告之用途,頻率分配表未記載或未經主管機關公告者,主管機關得不受理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