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第17條 法規: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二章 分離會計 › 第二節 成本分離原則 第17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執行成本池庫細分時,其所包含項目間之動因有顯著差異之成本池庫,應再依動因予以細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