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16條 法規: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相關法規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實施 第16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招募無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多層次傳銷事業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者,應事先取得該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前項之書面,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