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7條 法規: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五章 業務運作 第37條 為瞭解保護機構之業務,本會得隨時通知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必要時並得派員或委託會計師查核。前項委託會計師查核費用,由保護機構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