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2條 法規: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五章 業務運作 第3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調處不成立:一、經調處委員召集調處會議,有任一方當事人連續二次未出席。二、經召開調處會議達三次而仍不能作成調處方案。但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續行調處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