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第7條 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第7條 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行政院院長予以免職: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二、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