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11條 法規: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組織目 第11條 展示服務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北部院區觀眾服務、教育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及志工之訓練管理。二、北部院區與展場之規劃設計及其相關設施之管理、維護。三、北部院區展場安全之執行、維護、管理及訓練。四、其他有關展示服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