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8條 經許可辦理代客操作業務之指定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行得廢止或撤銷其許可: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經本行限期改正,仍未改正,其情節重大者。二、本行於許可後,經發覺原申請事項有虛偽情事,其情節重大者。三、有停業、解散或破產情事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