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13條 外幣收兌處應派員參加臺灣銀行舉辦之在職教育訓練,並應辦理新進員工職前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內容應至少包括有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本辦法相關規定及外幣鑑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