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第6條 法規: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第6條 外幣儲值款項折算為等值新臺幣,應依準備金計算期間之前一個月最末營業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各幣別即期賣出匯率之收盤價格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