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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儲值款項應提準備額之計算,應就儲值款項折算為等值新臺幣後,每月日平均額超過新臺幣五十億元部分,依新臺幣及外幣儲值款項日平均額之比率,分別乘以前條所定之繳存比率,並依計算產生之合計數,以新臺幣繳存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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