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第21條 法規: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21條 本廠得因業務需要,由總經理酌聘顧問(不支薪給)以備諮詢或辦理指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