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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第二工廠掌理事項如下:一、政府重要印件及其他安全文件印製。
二、回籠券整理及作廢券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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