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遴聘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作業辦法 第3條 法規:行政院遴聘派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培訓考用目 第3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報行政院遴聘(派)董事或監察人時,應檢具符合本辦法之董事及監察人資格者之名冊,報請行政院核定。前項董事或監察人遴聘(派)案件經行政院核定前,應保守秘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