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前條所定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基金設立之目的。二、基金之性質。三、管理機關。四、基金來源。五、基金用途。六、預、決算處理程序。七、財務事務處理程序。八、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九、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