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8條 法規: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8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貨及預付款項等其他將於一年內處分之資產項目。非流動資產,包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等非屬流動資產之資產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