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41條 法規: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41條 工務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房屋建築工程之規劃、修繕維護、景觀設計及管理。二、各項水電空調消防設備工程之規劃、管理及操作維修工作事項。三、蒸氣及醫療氣體系統之規劃施工、保養維修;電梯及公用運輸設施、機械器具之維修保養。四、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