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法 第12條 法規:海岸巡防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岸巡防目 第12條 海巡機關與國防、警察、海關及其他相關機關應密切協調、聯繫;關於協助執行事項,並應通知有關主管機關會同處理。前項協調、聯繫辦法,由海洋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