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8條 本基金於每年年度終了,其依法收取之收入扣除當年度營運支出及必要之營運資金後之結餘,應全數列入基金累計餘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