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第12-1條 法規: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第12-1條 本基金主管以上之人員異動,應於異動後十五日內報金管會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