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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銀行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臺灣地區銀行未經財政部許可,不得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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