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5條 過渡銀行章程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過渡銀行名稱。二、營業項目。三、總行及分支機構所在地。四、負責人範圍、理事及監事之職權及與經理部門職權之劃分。五、公告方法。六、理事及監事之人數、任期及任免。七、理事會之召開及決議方法。八、其他重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