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增設遷移或裁撤國內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信託公司增設遷移或裁撤國內分公司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2條 信託公司開始營業滿一年後,每年得向財政部申請設立一家分公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