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母法 第5條 受益人或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依本條例行使表決權及兌領本金、其所生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時應否提示受益證券,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約定或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記載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