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第37條 法規: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二章 業務 › 第四節 有價證券之交割款項融資 第37條 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規定,於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