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5條 法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基金之種類 › 第二節 股票型基金 第25條 股票型基金指投資股票總額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