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23條 法規: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監督與管理 › 第二節 人員 第23條 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三條之二、第四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條、第七條之一、第十條至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於槓桿交易商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