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11108訂定) 第6條 法規: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11108訂定)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會計師及協助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工作之助理人員(以下合稱查核人員)應充實專業學識與實務經驗,並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會計師應持續專業進修,並督促助理人員持續進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