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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會計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會計師應組織省(市)會計師公會。
省(市)會計師公會應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全國聯合會。
省(市)會計師公會設於省(市)政府所在地。
但經省(市)人民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於其他地區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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