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客戶申購期貨信託基金者,應確實執行洗錢防制及公開說明書所載短線交易防制措施。
對所屬期貨信託基金客戶從事期貨信託基金交易符合公開說明書短線交易認定標準者,應依主管機關所規定之格式,提供該客戶相關資料予期貨信託事業,期貨信託事業並得要求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拒絕該客戶之新增申購。
期貨信託事業對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依前項規定所提供之資料應保守秘密。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1條
第31條
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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